24
May

又拍的妥协

我竟不知道又拍在广告问题上又有了调整,迟钝莫过于此了。

新的调整无异于一次妥协,毕竟之前的牛皮癣做法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危害了用户利益不说,更加让自己的处于一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毕竟连免费服务都不能完善的站点,又有多少人会有信心去购买它的收费服务呢?当然,我从来都不反对任何网站在提供免费服务的基础上提供收费服务或者采取盈利措施,毕竟人家也要吃饭嘛!

在我看来,新的调整办法确实实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双赢。基本的方法是这样的:用户在自己站点首页为又拍提供一定的展示空间(通过张贴又拍提供的合作代码),在通过审核之后,又拍在一个工作日内取消该用户的贴片广告。如此这般,一方面安抚了众多免费用户的不满,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帮助又拍实现了自我推广的本意。而且,这种半强制的做法似乎在维护着互联网的某种传统,即:利用他人资源的同时署上别人的名号,事实上,我们又有多少人做到了呢,Blog兴起之后大多数人意识到了文字的归属问题,然而同样的问题不也出现在图片、软件和各项服务上么?

换个角度想一想,又拍现在的窘境固然有其当初方法不当的原因,但是某种程度上用户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倘若用户能在引用图片的同时标注上图片的托管由又拍承担的话,又拍又何愁自己网站本身缺乏必要的用于维系自身商业利益的流量呢?

良性的商业循环不仅仅要求企业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其实对消费者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我想如果没有这一点共识,中国的互联网很难取得大的突破,一个又一个不错的服务会在达到优秀甚至卓越之前前赴后继地倒下。

PS:我觉得偶爱偶妻的建议很不错的,与其生硬地在站上挂个banner,还真不如直接要求用户挂徽章呢,呵呵。

17fav 收藏本文

(C) Whyya 版权所有,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及本声明。

喜欢本文?那就订阅吧,这样就不会错过晓阳的最新文章啦:-P

2 条评论了已经

发表评论

名字(必须)
邮箱(不会被公布)(必须)
网址

字体为 粗体 是必填项目,邮箱地址 永远不会 公布。

允许部分 HTML 代码: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
网址必须完整(例如http://dupola.com),所有标签必须正确地关闭。

超出部分系统将会自动分段及换行。

请保证评论内容是与日志或 Blog 内容相关的,灌水、攻击性或不恰当的评论 may 会被编辑或删除。

    订阅

    分类

    最新评论

    归档

    阿里妈妈

    搜索

    关于

      欢迎来到 晓阳的散乱时光.我是 Whyya.更多介绍...
      Blog del.icio.us Flickr Gmail/Google Talk Google Reader Picasa Web Albums Twitter douban

    最近更新

    酷站

    交换展示